東莞辦理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流程及相關資料
一、業務類型
行政許可類
二、辦事事項名稱
申請經營勞務派遣業務行政許可
三、辦事事項子項名稱
申請經營勞務派遣業務行政許可
四、申請的受理窗口
各人力資源分局辦事窗口
五、辦事事項的決定機關
東莞市人力資源局
六、事項設立的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七條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人社部令〔2013〕19號)
七、申請經營許可條件
(1)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200萬元;
(2)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八、需提交的材料
(1)《勞務派遣經營許可申請書》一式兩份。
(2)計劃設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已設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公司章程;計劃設立的公司法人提供驗資機構(法定驗資機構為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已設立的公司法人提交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4)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自有辦公場所應提交房產證明;有償使用的辦公場所應提交租賃協議和房產證明);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辦公設施設備、信息管理系統等清單。
(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6)符合勞務派遣法律規定的規章制度(包括勞動合同、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紀律等與勞動者切身利益相關的規章制度文本);擬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樣本。
其中《勞務派遣經營許可申請書》應提供原件,其他申請材料出示原件并經當場審查后提交復印件。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九、申請表格
《勞務派遣經營許可申請書》
十、辦事程序
(1)人力資源分局收件、受理、初審;
(2)市人力資源局勞動關系科收件、復審;
(3)市人力資源局局領導審定;
(4)市人力資源局制作《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5)人力資源分局辦結發證。
十一、辦理流程

十二、事項有效期
3年
十三、辦理時限
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十四、收費標準及依據
不收費
十五、咨詢、監督熱線
(1)咨詢熱線
東莞市人力資源局勞動關系科
0769-22203933
(2)監督熱線
東莞市人力資源局紀檢監察室
0769-22203633
十六、申辦對象
擬申請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單位
東莞辦理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流程及相關資料.doc
東莞勞務派遣經營許可申請書.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