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IPO財務專項檢查收官 近三成公司撤單
自2012年底啟動的首發公司財務會計信息專項檢查工作進入最后收尾階段。昨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介紹稱,截至目前,IPO財務專項檢查現場檢查工作已完成,相關意見陸續反饋給發行人和中介機構,本次檢查過程中,共有268家企業提出終止審查申請,占排隊企業的比重接近三成。
268家企業提交終止審查申請
此次專項檢查工作,經過了發行人及中介機構自查、發行審核部門對自查報告進行審閱、證監會組織經驗豐富的會計師進行抽查等三個階段。檢查過程中,共622家企業提交自查報告,268家企業提交終止審查申請,終止審查數量占此前在審IPO企業家數的30.49%.
該新聞發言人表示,通過對自查報告的審閱及抽查工作,發現部分企業存在財務基礎較為薄弱、內部控制質量有待提高、會計處理不恰當、招股說明書財務信息披露針對性不足等情況;部分中介機構在執業過程中未嚴格遵守執業準則,核查程序不到位,未能保持必要的執業敏感和謹慎性等情況。對這類問題,發行監管部門會通過反饋意見向發行人和中介機構明確提出,要求整改落實。
同時,檢查中還發現個別企業存在體外資金循環、虛構交易或代墊成本、虛增業績等違法違規問題的線索。其中,河南天豐節能板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秋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已移交稽查部門。其他涉及弄虛作假的公司,發行監管部門將嚴格對照相關立案標準,符合標準的,將移送稽查部門。
從五方面加強和改進監管工作
該新聞發言人說,開展財務專項檢查工作,核心目的是落實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監管理念,督促發行人和中介機構提升誠信意識,切實履行信息披露和盡職調查責任。專項檢查中,監管部門要求相關中介機構對照監管規則和執業規范切實履職盡責,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予以查處,促使發行人和中介機構的合規意識和責任意識有所提升。
他也坦言,提高首發信息披露質量是一項需要常抓不懈的任務,不會通過一次專項檢查活動就解決全部問題。今后,中國證監會還將從下述五個方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監管工作,提升發行監管工作的有效性。
一是充實和細化首發信息披露規則,強化披露要求;二是建立監督檢查的長效機制,在發審會前對中介機構底稿進行抽查;三是要求保薦機構加強內核制度建設,將原由證監會發行監管部門主持的問核工作關口前移;四是進一步加大社會監督力度,將預披露時點提前到受理即預披露;五是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目前證監會稽查部門已制定了立案標準,發行監管部門將總結日常監管經驗,特別是本次專項檢查積累的經驗,認真執行立案標準,發現重大違規線索,立即移送稽查部門。
按照證監會要求,中介機構還須不斷強化風險防范意識,完善并實施行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嚴格遵守首發各項規則要求,切實提高信息披露質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