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企業納稅人普通發票管理系統使用說明
購進發票錄入
當從稅務機關購買發票后,要首先在購進發票錄入模塊錄入發票購買信息。
1、操作說明
1) 點擊導航圖或菜單欄上機打票管理菜單上的“購進發票錄入”菜單進入購進發票錄入界面。如下圖所示:

2) 進入購進發票錄入窗口,點擊“新增”按鈕后在上面的列表中進行 購進發票的錄入。錄入完一項后,按回車(Enter)或Tab鍵程序自動將光標移至下一項。購買日期默認為數據錄入的當天,日期請按購買發票日期填寫。發票名稱和份數這兩項不需錄入,系統會自動填入。錄入完畢后,按“保存”按鈕進行保存。提示保存成功后,系統會清空上面的錄入表格。在新增的錄入過程中,可以用“刪除”按鈕刪除購買記錄行。
[注意]:手寫發票錄入時發票號碼起始號必須為整本發票的第一張,發票號碼終止號必須為整本發票的最后一張。(發票號碼起止號碼之間可以有連續的幾本發票,并且發票號碼起止的位數必須一致,否則不能保存。)(省通用機打發票、省出口商品統一發票、省收購統一發票、印有企業名稱普通發票(自印發票)和定額發票無此限制)
3) 如要查找刪除修改以前錄入的發票購買數據,請先點擊“查詢”按鈕。可以按發票代碼或購買日期進行查詢,彈出的窗口如下圖所示:

B) 輸入查找條件后,點擊“確定”按鈕。系統將會查找出符合條件的購買記錄。
C)當購進發票為“印有企業名稱”的發票時,窗口會在錄入代碼的后方提示選擇項,如果企業不勾選“卷式”系統自動默認“平推式”,勾選“卷式”則為卷式發票。見下圖:

D)如需刪除,請先在上面的列表選中要刪除的記錄,然后點擊“刪除”按鈕,系統彈出是否刪除的確認按鈕,點擊確定則刪除當前記錄,點擊取消則不做刪除。如下圖:

E)如需修改記錄,請先在上面的列表中選中要修改的記錄,然后點擊“修改”按鈕,對當前發票購買記錄進行修改。
【注意】:如果要刪除或修改的記錄包含已經進行了開票或發票錄入的發票號碼,將不能被刪除或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