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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辰信會計代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辰信會計代理有限公司
總部:東莞南城國際商會大廈308
深圳:深圳龍華金鑾時代大廈903
莞城:莞城區廣信大廈A座602室
萬江:萬江區街道鑫源大廈302
大嶺山:大嶺山鎮上場路11號
厚街:厚街鎮莞太路時代大廈501
虎門:虎門鎮工貿大廈A座804室
長安:長安鎮名店大廈3樓310室
松山湖:松山湖園區研發五路504
大朗:大朗鎮大朗商會大廈401室
常平:常平百司匯商務中心1507
塘廈:塘廈環市西路廣盈大廈706
鳳崗:鳳崗鎮鳳崗商會大廈710室
橋頭:橋頭蓮城聯合街一巷28號
石排:石排鎮向西大道嘉盛大廈701
道滘:道滘鎮大魚沙新正街11號
廣州:廣州南沙豐澤東路10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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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稅審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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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年度稅務師事務所從事所得稅涉稅鑒證業務【東莞稅審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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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4/4/30 瀏覽次數:5200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 |
電話/Tel:13424804848 傳真/0769-33359875 Email:454262391@qq.com
地址/Address:東莞市南城區鴻福西路國際商會大廈308 郵政編碼:523070
東莞稅務師事務所從事涉稅鑒證業務
一、 東莞涉稅鑒證業務的范圍 (一)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的鑒證; (二)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的鑒證; (三)土地增值稅清算稅款的鑒證; (四)房地產企業涉稅調整的鑒證; (五)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國家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規定的其他涉稅鑒證業務。
二、 資質備案管理 (一)實行資質備案的稅務師事務所應具備的條件 1.經國家稅務總局或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批準設立; 2.廣東省以外的稅務師事務所在我市從事涉稅鑒證業務,需先向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進行報備。 (二)資質備案的程序1.新設立的稅務師事務所(含分所)或2011年未在東莞進行資質報備的稅務師事務所需持以下資料向市國家稅務局和市地方稅務局申請備案登記: (1)《涉稅鑒證業務登記備案表(2012年版)》(跨市從事涉稅鑒證業務的稅務師事務所填報《跨地區從事涉稅鑒證業務備案登記表(2012年版)》); (2)批準成立的文件原件和復印件; (3)事務所執業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4)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復印件; (5)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和復印件; (6)事務所所有執業注冊稅務師執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7)事務所公章印模和所有執業注冊稅務師簽名及印章式樣; (8)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上述資料的原件經確認后退回事務所,事務所提交的復印件上必須注明“與原件相符”字樣并有經辦人簽名及加蓋事務所公章。所有復印資料必須統一使用A4紙,一式3份裝訂成冊。 2.2011年已在市國家稅務局、市地方稅務局登記備案的稅務師事務所,不再每年進行資質備案,但事務所名稱、地址、法人、執業證號碼、印鑒、執業注冊稅務師等事項發生變更時,需要填報《涉稅鑒證業務登記備案表(2012年版)》3.資料報送地點及聯系人方式分別為: (1)市國家稅務局:東莞市莞龍路下橋路段國稅大樓納稅服務科;聯系電話:22630316,傳真電話:22630351。 (2)市地方稅務局:東莞市鴻福路93號市地方稅務局納稅服務中心;聯系電話:22887115,傳真電話:22887117。
三、其他有關事項 (一)對已登記備案的稅務師事務所名單,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將分批通過稅務部門網站和各鎮區的國稅分局、地稅分局辦稅服務廳進行公開,2012年3月中下旬將公布第一批備案名單,請各稅務師事務所盡快辦理涉稅鑒證業務的資質報備和資料變更事宜。資質備案工作至2012年3月31日。 (二)外市稅務師事務所在東莞市從事涉稅鑒證業務的,每年出具的涉稅鑒證報告原則上不能多于10份,否則應當在東莞市成立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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